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一、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生效法律文书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遗产继承纠纷属于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对于人民法院来讲,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不存在着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形,而且人民法院执行的是遗产,也不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类似于遗产由其他人共同继承的,某些人却霸占在个人名下的,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
  
  
总结:一、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很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在孩子抚养权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此时双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其实也是有要求的,而这个要求也就是相应的有利证据。也就是说哪一方能够提供抚养子女更有利......


·起诉离婚一审需多久,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虽然起诉离婚也是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是有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而在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却是不太一样。那其中起诉离婚一审需多久呢?请一起......


·婚外情生孩子是重婚罪吗2023
      一、婚外情生孩子重婚罪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


·在现如今的社会之中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
      在现如今的社会之中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交通的发展也是进步飞快,越来越发达,在不管在任何的地方都能见到车辆的身影,但是伴随这样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了。在各类交通事故中对于......


·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一、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从《民法典》中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那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