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担保法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担保法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一、民法典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动产抵押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动产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关于不得抵押的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1、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关于浮动抵押:抵押人以全部财产设定浮动抵押的,应当在登记书抵押物概况的备注栏中写明“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全部动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部分财产抵押的,要列明抵押财产的类别,如“以现有的和将有的蔬菜、水果抵押”;
  
  (三)以未上牌的汽车作抵押的,应当在登记书抵押物概况的备注栏中写明“未上牌汽车”
  
  常见的动产的抵押担保类似于船舶、飞机等,还有企业现有的一些其他动产都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实际上动产的抵押担保跟不动产的抵押担保也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用动产做担保的,也要注意调查一下动产的所有权。
  
  
总结:担保法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一、民法典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一、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一、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有无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有无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无补偿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


·醉驾肇事有立功表现怎么处理?
      醉驾肇事有立功表现怎么处理?可以从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二、程序(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一、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1、居间人收取居间报酬的条件应严格限定为“促成合同成立”即可《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担保法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