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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数罪并罚如何判刑?

  进行数罪并罚如何判刑?
  
  一、进行数罪并罚如何判刑?
  
  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3、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对漏罪的并罚原则和方法是:
  
  1)如果一个或数个漏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前后罪所判刑之间适用吸收原则进行并罚;
  
  2)如果一个或数个漏罪被判处有期自由刑,前罪也是有期自由刑,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按照“先并后减” 的方式计算刑期。
  
  具体方法:
  
  前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前罪是数罪时的并罚;
  
  后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后罪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71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的范围与前述漏罪范围相同,指判决宣告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不包括没生效的。
  
  又犯新罪,包括一罪和数罪,包括和已经判决宣告的罪不同的罪,也包括相同的罪。
  
  三、对新罪的并罚原则和方法
  
  1)如果一个或数个新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前后罪所判刑之间适用吸收原则并罚;
  
  2)如果一个或数个新罪被判处有期自由刑,前罪也是有期自由刑,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按照“先减后并” 的方式计算刑期。
  
  具体方法:
  
  前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前罪是数罪时的并罚;
  
  后罪是一罪的并罚和后罪是数罪的并罚;
  
  当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继续进行作案或者是做出了两种以上的罪行后,司法机关也是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同的处罚,当出现的刑罚不一样的情况下也是会进行数罪并罚的,那么在进行数罪并罚时也是会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多种刑罚合并处罚,在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情况下也是会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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