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四)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五)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对于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移送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执行缓刑的、判处管制的、转送外地审查的、临时寄押解走以及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等原因而出所的,要分别依照规定,办理出所手续,并应将人犯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形成书面材料随案移交。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对出所的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给其他在押人犯带出信件和物品。
二、看守所出所要检查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九条出所检察的内容:
(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
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
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3.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裁定书或者决定书;
5.交付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6.交付劳教所执行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
7.提押、押解或者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凭证。
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服刑完毕后,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释放,但也存在其它几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批捕,或者无罪情况的,那么是也是可以由检察机关通知并处理的,具体情况都是需要由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
总结: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一、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一)拘留后,办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现二孩政策取保节育要手续吗?
现二孩政策取保节育要手续吗?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和新条例均已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二孩政策,是中国实......
·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
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为了确保双方代理的良好正常的运行以及维护双方的切身利益,法律需要对双方代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一定得禁止约定,对代理人的所有行为进行规范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能在哪里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
·一、不可分割财产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不可分割财产的执行方式有哪些?不可分割财产仍然有多重执行方法,结合具体财产的性质以及共同性质,分别可是使用出让、认购、转移等多种方案。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是什么?
并没有名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法律文件,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行政法规,以及关于修改该行政法规的决定。下面主要介绍《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国年节......
·一、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多长时间?
一、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多长时间?夫妻办理财产分割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例如,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一个半月左右。虽然过户时间可能相对比较长,但手续准备起来其实并不复杂。至于对银行的存折进行......
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