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应当按照数罪并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1、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2、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施用于新罪的主刑执行期间。3、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也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罚。二、《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一项司法判决手段,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但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还是需要按照规定的刑事责任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总结: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应当按照数罪并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1、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


·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
      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一、撤销权的含义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5、......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的关系。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意外发生工伤,如果经认定确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也有可能此名受工伤的劳动者享有......


·网贷没有钱还会坐牢吗?
      网贷没有钱还会坐牢吗?一、网贷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


·孩子惹上网贷怎么报警,网络平台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的网络平台提供给学生网络的贷款,但是很多的贷款机构都是没有经过审查的,关于孩子惹上网贷怎么报警,网络平台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网络的贷款是会有法律风险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