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试用期辞退后可以领失业金吗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不包含是不是试用期,只要你在单位失业保险累计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被辞退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整机制。直辖市一般统一为一个标准。省、自治区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几个标准,各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条例》所说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通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有违法举动,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的。
  
  
  
总结: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仅仅只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保护个人的基本信息、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因此,出售贩卖个人信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罪的......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哪里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哪里(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罪刑法定原则禁......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处理完,这样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工作。那么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婚前保证书格式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第一大项“女方保证做一个贤妻良母......


·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对于国家保护的一些濒危动植物,最起码您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既然这些濒危动植物是受国家保护的,那么普通公民肯定是不能私自进行采摘或者是出售的。有一些犯罪分子,其实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


·疫情期间串门犯法吗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不要聚众聚集,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聚众集会等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民警有权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