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楼房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楼房买卖合同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二、楼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楼房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维权凭证,类似于是买家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也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才行,所以,双方向法院起诉以后,法院也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来审理的。
总结:楼房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楼房买卖合同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夫妻要是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目前由于各地房价的不断增高,让房产成为了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才能为自己争取房产,是十分重要的内容。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有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有哪些内容?一、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
·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在我国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让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想要订立合同的话会发出一个要约的邀请,这个是向特定的当事人做出的,普通老百姓其实是不知道要约邀请的,那么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
·怎么将二手房转按揭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流程:
怎么将二手房转按揭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流程:1、买卖双方经过商谈选择之后达成合意,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
·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了?
一、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了? 1、责令交地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
·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时候?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辞职,也就是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单位提出来的解聘来说,辞职具有一定的“弱势”,而其中最大的表现便是无法获取单位给与的经济赔偿。那么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
楼房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