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

  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
  
  一、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
  
  刑事附带民事环保公益诉讼案需要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行政诉讼法第80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二、刑事法庭审判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一)、开庭审理
  
  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
  
  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二)、宣布开庭
  
  1、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
  
  2、审判长查明当事人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和告知诉讼权利。
  
  (三)、法庭调查
  
  1、总顺序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询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意见和有关笔录。
  
  2、法庭调查的原则
  
  先控方,后辩方;先人证,后物证。
  
  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示证据,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拟证明的事实。
  
  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对方提出异议,认为有关证据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法庭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不予准许。
  
  法庭开庭审理公诉案件时,出庭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需要出示、宣读、播放已移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的,可以申请法庭出示、宣读、播放。
  
  法庭同意的,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需要宣读的,由值庭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
  
  3、发问被告人的规则
  
  除书记员以外都可以发问,但是除公诉人外,其他人发问需经审判长许可。
  
  4、对人证的调查
  
  询问证人、鉴定人的顺序;(谁提请通知的,谁先问)
  
  询问证人、鉴定人的规则:单独询问、证人、鉴定人不能旁听案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开宣判就是属于公开的宣布处理的结果,对于任何的案件不涉及到他人的隐私都是可以实施此行为的;对于因公益讼诉涉及到的刑事和民事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也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这样对于出来的判决结果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
  
  
  
总结: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一、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刑事附带民事环保公益诉讼案需要公开宣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怎么分遗产才合适,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
      在对死者的遗产进行分配的时候,总有人会觉得无论怎样分都是不合理的。由此,也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怎么分遗产才合适这个问题。有的人在怀孕期间,亲人就去世了,那么此时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鉴定?
      在我们的现,在许多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来辅助案件,查明事实的真相,因此当事人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鉴定。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对于司法鉴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他们就很想知道......


·公职人员拘役期满后还有工资么?
      公职人员被判刑后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没有退休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


·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一、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


·工伤认定的三工情况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三工情况是什么?“三工”原则是指《工伤保险条例》(下简)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