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认定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特定的情形,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于双重劳动关系中第一个劳动关系以外的关系,应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笔者赞同这种观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劳动力逐渐市场化,用工制度也逐渐走向多样化、灵活化,这给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建立了条件与可能,它要求劳动者以一种更加灵活的方式就业,一个劳动者多种劳动关系并存是不可避免的。2、在现实中存在这样的状况,劳动者在保留与第一个单位的劳动关系前提下,又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这个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前述所讲的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符合主体、从属性和劳动性质要求。3、双重劳动关系所引起的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实质是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问题。按照现行有关政策,不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为一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多数省份还实行“一票征缴”。这些问题的存在,的确对双重劳动关系前提下,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产生了难题。但这些是社会保险政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可通过社会保险的技术手段、改革保险政策来解决。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通常是以用工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的,当然也有一些劳动者,他在两个单位同时来进行工作,辞职就是属于双重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可能会引起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所以是不能够有这样的一种问题存在的,必须要对此进行准确认定。
  
  
  
总结: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认定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特定的情形,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广告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商品的主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商品房开发企业的青睐,但有不少开发商为了销售自己的房屋,不惜在购房广告中设计陷阱,而我们总被广告的绚丽所迷惑。那么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


·驾车撞死人副驾有责任吗
      驾车撞死人副驾有责任吗(1)首先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话,涉及到的不只是单纯的赔偿事宜,还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副驾驶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


·南昌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什么
      每个省份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不一样的,比例不同关系到我们扣除的工资基数不同。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既可以提取现金作为花销,也可以作为买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南昌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最近有消息......


·对于司法鉴定南京的收费规定和标准是什么?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司法机关或者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来对这个问题进行鉴定,依法作出专业性的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鉴定的种类也复杂多样,因其需要专业性和技术性,......


·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一、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


·对诈骗能进行正当防卫吗
      可以,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犯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于诈骗一般行为人取得对方财产之后,离开现场后就视为其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不可以再使用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对不法行为人实施的,不......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