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二、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的认定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的认定,主要看资金的来源而定,如果资金是属于单位的,就是挪用单位的资金,如果超三个月不归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虽然是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是也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共犯。不过,前提是这些人员与挪用资金罪的特殊主体之间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如果使用人与挪用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故意,挪用人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给使用人使用,使用人对此并不知情的,则因不具备共同的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挪用人构成挪用资金罪,而使用人不构成该罪的共犯。
总结: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专利的行为并不罕见,而近年来我国逐渐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专利的行为并不罕见,而近年来我国逐渐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受到法律包括刑法的保护。假冒专利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构成假冒专利罪......
·离婚财产和小孩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和小孩怎么分配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
·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
·人民检察院退捕侦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退捕侦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
·有借条和转账记录能胜诉吗
不一定,转账记录和借条,这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但能否胜诉,还要看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一、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基本格式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