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发现的伤害,可以在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受害人要举证证明其病症系交通事故所致,且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律将不支持其赔偿请求。至于交通事故的后遗症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确定才可以得到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进行人损鉴定,根据鉴定级别要求赔偿,如果存在后续治疗和护理,是还要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和后续护理费用,这样法院才有依据进行支持。二、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严重人身伤害的,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如果后期发生后遗症,受害人先进行伤残鉴定。经过鉴定的确后遗症是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后续治疗的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及伤残金等。
总结: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网络诈骗如何取证,方法有哪些
网络诈骗如何取证,方法有哪些?随着互联网业的发展,也就助长了很多不法分子使用互联网来进行诈骗,但是和其他的诈骗方式不一样的是,网络诈骗是比较难进行取证的。那么,您知道网络诈骗如何取......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A君的爸爸妈妈在A君很小的时候就离世了,一直都是A君的奶奶陪伴他成长,多年以后A君的奶奶因病去世,奶奶的财产由A君代位继承。A君的事例让我们产生疑惑,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员来进行一个签字确认,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
·我国刑事国家赔偿确认机关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最高法院有关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国家在国家赔偿的确认机关、确认对象和确认范围方面做了较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国家赔偿遵循的“谁侵权,谁负责”的理论原则。下面就......
·民事诉讼法再审期间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再审期间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民事诉讼法再审期间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是指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上诉在审理期间,对案件原来的......
·教师的五险一金是什么?
教师五险一金的内容1、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公职单位用工,还是私营企业用工,必须给工人缴纳足额的“五险一金”。教师享有的五险一金,其中“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