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是怎么分类的

  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是怎么分类的在经济往来中,汇票的使用是比较多的。但在不同场合下,当事人用到的汇票种类不同。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而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又是哪些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从不同角度可作出不同分类:(1)以付款期限长短为标准,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标明: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以及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以提示日为到期日)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也叫计期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2)以记载受款人的方式不同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无记名式汇票。(3) 以签发和支付地点不同,汇票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前者指在一国境内签发和付款的汇票,后者指汇票的签发和付款一方在国外,或都在国外的汇票。(4)以银行对付款的要求不同,汇票可分为跟单汇票和原票,前者指使用汇票时需附加各种单据(如提货单、运货单、保险单等),后者是指只需提出汇票本身即可付款,无需附加任何单据的汇票。二、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哪些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基于最初的汇票行为而明确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受托)付款人,其名称或商号均记载于汇票的正面。1、汇票的出票人汇票的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银行和企业。我国《票据法》第20条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既然出票是一种票据行为,行为人的资格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具有行为能力是签发票据的必要条件,无行为能力者的出票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根据不同的汇票的出票条件,出票人的身份也构成开出汇票的条件,如银行汇票只能由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签发,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要委托前述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只能是企业法人,除此之外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和未在银行开设账户的法人,均不得成为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实践中没有企业法人资格者也不能到银行购买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他与银行之间有承兑汇票服务合同关系,银行认为买方的付款能力可靠时,才愿意承兑。承兑后票银行便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只向承兑行请求付款即可。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也可以是买方。当卖方出票时,此种出票的性质只是提醒买方付款的单方面意思表示,必须经买方承兑后才有票据上的意义。2、汇票的收款人汇票的收款人,是指汇票上记载收取票据款项者。任何人都可以是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当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所以收款人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当事人[
  实践中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因为我国的票据法规定出票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而作为出票人的相对人的收款人就必然是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由于商业汇票除了具有远期付款的信用外,还有担保和融资的功能,一旦需要当事人兑现担保责任,必然要以真实的资金支付,在市场行为中通常只有买卖合同可以使交易的财产增值,所以《支付结算办法》第83条规定,银行在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签订传动带协议之前,须审查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由此可见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须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的规定,是立法时从远期信用和融资角度安全考虑的,当前市场交易形式多有变化,只要不涉及担保和融资的即期汇票,用于非买卖合同当是合理,实践中也一定会出现。]。收款人的名称一旦记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改变或者修正,如果确有错误,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票据,才能行使提示付款的权利。3、汇票的付款人汇票的付款人,是指履行汇票付款责任者。一般情况下为受托付款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当其确认该票据是真实时,须无条件的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与买卖合同的买方签订承担协议的承兑行,在票据到期时无论买方的账户存款足够与否,都得无条件付款,即使以自己的款项支付也不得拒绝付款责任;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买卖合同中的买方,由其开户行受托付款,如果买方账户存款不足,受托付款人不承担付款责任,只是将汇票还给持票人或者通过持票人的开户银行还给持票人而已。4、承兑人承兑人,传统的票据法理论认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银行)是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在出票后才加盟票据关系,所以才有收款人和被背书人申请承兑的情况。在市场信用较好情况下由收款人和被背书人申请承兑是符合交易逻辑的,但在市场信用不佳的情况下,收款人不相信未承兑的票据,只接受已承兑后的票据。实践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也是出票人申请银行承兑后再交付给收款人,承兑关系实际上发生在交付票据之前,在形成汇票关系时承兑人就存在了,所以实践中也可将其列为基本当事人。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此种汇票必须经过买方承兑才有票据效力,所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双重身份,自然是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实践中采用汇票进行付款是有很多好处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现金的交易,让付款更加的方便、快捷。至于汇票的种类问题,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具体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是怎么分类的在经济往来中,汇票的使用是比较多的。但在不同场合下,当事人用到的汇票种类不同。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汇票的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猥亵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强奸不同于猥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强奸要比猥亵所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犯罪性质也更为恶劣一点,但是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对我国的妇女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话,......


·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众所周知,作为监护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肯定也是需要积极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的,而这些义务通常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我们称之为法定义务。那么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债权转让收益计算方法是什么?
      债权转让收益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来说,转让债权和原始债权的年利率、还款方式是一样的。而与普通债权相比,购买转让债权没有等待其他用户投标、等待放款等,可以更快的收回投资。此外,不同平台......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婚姻登记是在民政局办理的,所以你要去民政局查一下派出所有没有婚姻登记信息。重婚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一般不受理此类案件。如果派出所想查,当然可以......


·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
      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


·留置权的消灭的几种情形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消灭的几种情形是怎样的一、留置权的消灭的几种情形(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


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是怎么分类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