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
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为成年人我们要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不但自己不破坏公务,也要呼吁自己周围的人做到爱护公物。破坏公物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主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破坏公物情节比较严重,给社会带来影响,那么是属于犯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结: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土地转包和土地出租的区别
土地转包和土地出租的区别1、土地转包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与用人单位都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劳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与用人单位都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就是必要的,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样本怎么写
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样本怎么写一、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样本怎么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编号:家庭详细住址: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询我处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日......
·轻微伤量刑是怎样的
如果行为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话,那么必须要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仅仅构成轻微伤的话,则就不构成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量刑处罚,换言之......
·工伤认定不下来离职会有赔偿么?
职工在工作途中发生意外伤害后,要通过工伤认定来明确具体的伤残等级情况。对于是否属于工伤,要等工伤认定结果下来后才能判定。有的职工为了不耽误自己的职业规划,在迟迟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的......
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