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离婚损害赔偿该怎么主张(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目前,随着社会的进步,离婚也成为一种普遍想象,离婚率逐年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受到重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于“无过错者”,有过错者是无法请求和获得赔偿的。有少数的离婚案件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家庭暴力、重婚等。但一般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时,要求过错方做出赔偿的,那么才会得到支持。
  
  
  
总结: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


·一、夫妻一方遗嘱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遗嘱共同财产是否有效?显然是不能生效的,夫妻一方只对处理自己的财产,对于另一半的财产是无权处置的,即使处置了,也是无法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


·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
      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一、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


·五险一金在现代社会已经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们的生
      五险一金在现代社会已经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们的生老病死,因此现在劳动者在参加工作时,最关心的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五险一金是单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给员工的一种基本......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其全部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法律对此是有相应规定的。我们整理了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希......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开放,现在男女之间婚前同居现象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