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再或者是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国家或法人是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的。在这里我们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的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遗嘱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这种行为就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而由于土地具有特殊的性质,所以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的财产继承也是有区别的。归国家的国有土地,其使用权的继承与我国的一般财产继承基本上是一样的,可以参照我国的继承法。他的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权利方面的继承,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它不是实物的继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不动产的继承,所以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能产生合法的继承权。对于不能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只能由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去继承,不能再去分割的,应该给予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一定的物质补偿。另外,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其他的转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继承转让都是由于很多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产生,所以当发生原土地使用权主人去世时,继承权就会发生。其他的转让方式一般要有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协商一致才会完成。继承转让一般只需要经过公证登记两个阶段。受让人不同。其他转让方式中,转让的受让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外人,而继承转让中的受让人是特定的个人,它的范围有限,并且是驱使着的法定亲属,所以受让人是不一样的。
  
  
  
总结: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再或者是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国家或法人是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


·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离婚的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这就意味着和孩子相处最多的人是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所有的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要支......


·最高法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
      最高法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信息公开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了这项制度的出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信......


·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措施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措施的内容有哪些?1、公司领导重视《规范》有三大原则,首要原则就是领导重视。凡是领导重视的贯标工作,在企业内部推行起来都较为顺畅。企业领导对这项工......


·财产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财产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当中对财产保全作出了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对这一块的规范。那么我国关于财产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


·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一、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