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离婚中子女的抚养费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支付,但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肯定会有一定保障,否则孩子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危机,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的问题处置容易发生纠纷,所以有关的部门关注具体的问题解决的进程,确保孩子的权益。
总结: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租房子的时候,承租方和出租方事先会签订租房合同,以契约形式规
租房子的时候,承租方和出租方事先会签订租房合同,以契约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承租人中途违反合同,要求退房,那么在提前退租合同中应当负怎样的责任呢?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提前......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违约处罚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违约处罚金怎么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则在违约解约时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有关的......
·提起公诉由负责的公安机关提出吗?
由检察院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
·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吗
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吗?众所周知,在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中有着有关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很少有人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针对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
·一、失去小孩抚养权要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一、失去小孩抚养权要离婚是否会判离婚?如果感情破裂也是有可能判离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内,对方却不让自己照顾和抚养小孩的,可以以此起诉离婚,但法庭会不会判决离婚,主要还是要取证双方有......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1、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欠条本身仅......
一次性给付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