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征收土地补偿补偿包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征用土地所需手续:(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三)办理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 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五)交付被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人们对于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问题都非常的关注,这不仅仅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同时也是对合法权利的一种保障。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学习以及掌握征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就能简单的了解到土地征收补偿的费用的相关额度等问题。
  
  
  
总结: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征收土地补偿补偿包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


·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如何认定?
      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如何认定?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的认定方式是看价钱所标明的商品的一些具体的情况和实际的购买情况是否一样,价格欺诈行为指的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


·起诉离婚花钱吗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大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先选择的协议方式,此时除了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有些时候可能无法协议离婚,这个时候只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起诉离婚花......


·发明专利权利人几个
      专利所有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个人和个人、企事业和企事业、个人和企事业联合申请,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


·认定构成故意毁坏罪如何处罚
      一、认定构成故意毁坏罪如何处罚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
      我们身边可能有的时候会不小心碰到民事诉讼,有些想了解,关于撤诉之后能否重新上诉,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根据相关的规定,撤诉之后是不可以重新起诉的。具......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