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罪为有期徒刑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
这是我国的现实社会当中,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如果是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因为犯法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否会构成法律上面所说的累犯,其实是没有固定的一个法律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认为是有两种处理方法。
前罪为有期徒刑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
第一种处理方法就是,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应犯法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的,会被认为是累犯。这样子处理的理由根据就是,在对待违法犯罪的犯人上面有两种特殊的判刑方法,一个就是缓刑执行,另外一个就是假释制度。那么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如果当事因为违反法律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进行假释的情况下,假释的刑罚期间满了之后过了五年,当事人再次违反法律进行犯罪的,就会构成累犯,所以缓刑和假释都是对待犯人的特殊判刑方法,既然假释的情况下,满五年再犯罪会构成累犯,那么按照常理来说,判处缓刑满五年之后再次犯罪也会构成累犯。
第二种处理方法就是,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应犯法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的,不会再构成累犯。这样子的处理方法的理由就是,当事人因为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司法机构采取了缓刑这种做法,缓刑的执行期满了之后,原来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也就不会再执行,这并不代表原来判处的有期徒刑已经执行完毕,所以这样子看来是不符合我国法律上面所说的构成累犯的条件。
对于如何才会构成累犯,我国的刑法上面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当事人如果是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在执行完毕之后,或者是所判处的有期徒刑被赦免之后,当事人在五年之内再次违法进行犯罪的,然后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样的情况下才会构成法律上面所说的累犯,对于累犯的犯罪分子,在我国的法律上面是要采取从重处罚的,但是对于犯罪分子是因为过失而进行犯罪的,并不是出于本意而进行犯罪的情况除外。在刑法当中也同时提到了如果是采取了假释的犯罪分子,假释所规定的时间满了之后再犯罪的也会构成累犯。
从刑法的规定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要构成累犯,必须要符合以下的这些条件:
第一个是第一次犯罪和第二次犯罪都必须是自己故意去犯罪。
第二个是第一次犯罪和接下来的犯罪都必须是被执法机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个条件就是第二次之后的犯罪必须是第一次犯罪在执行完毕之后的五年之内。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所以总结来说,对于前罪为有期徒刑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上面是没有固定的说法的,具体还要由执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情情况来进行判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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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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