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的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综上所述,原婚姻双方如果有小孩那么离婚后小孩是需要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但是双方都是对小孩有抚养义务的,这个抚养义务就体现在抚养费上,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用财产等等方式进行抵扣,如果是强制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总结: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债权债务转移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的区别有哪些一、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一、什么是征地拆迁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价补偿费和货币......


·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包括哪些
      遗嘱继承人包括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并没有立即支付员工工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工......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一、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民事纠纷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特殊体现,是有关当事人对医疗服务的某一特定事项发生意见分歧或矛盾的情况。为便于探讨和研究医疗......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在实际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或者当事人自身的要求等等,有时会出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是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是需要各类条件满足才能够申请的。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有所限制。那么取保候审......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