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
  
  一、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一楼有着责任。
  
  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法律责任,我国主要遵循公平责任原则。一方面,公平责任原则保护了受害人——被高空坠物砸伤砸死,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只能认命,显然不公平,不符合民众对法律的期望。
  
  另一方面,该原则要求社区居民对其他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找不到责任人时,共同负责,有助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也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的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首先,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1、谁来担责?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2、如何计算赔偿?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3、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4、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二、法律如何规定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
  
  对于高空抛物,首先,如果能够找到具体是哪一户业主实施的抛物行为,家属可以直接起诉该位业主及物业,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
  
  实际情况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高空抛物的行为较隐蔽,难于发现,行为持续时间短等,即使有监控摄像头,也难于发现实施抛物行为的具体业主信息,但是死者受伤的事实是存在的。故为了维护死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要求物业承担大部分责任,然后由不能排除责任的各位业主共同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高空坠物一楼有着相应的责任,关于赔偿,我国本着公平责任的原则,楼层的住户一起平分相应的赔偿款。当然,如果有着明确的事故责任人,可以由此事故责任人单独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款。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
  
  
总结: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一、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高空坠物一楼有着责任。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法律责任,我国主要遵循公平责任原则。一方面,公平责任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主张权利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呢?换言之......


·强奸罪的有哪些构成要件?
      强奸罪的有哪些构成要件?一、强奸罪的有哪些构成要件?强奸罪的有的构成要件主要是犯罪客体实施犯罪对象为女性,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等其他手段达到目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


·民法总则侵犯名誉权的法律依据是怎么界定的?
      民法总则侵犯名誉权的法律依据是怎么界定的?(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


·当事人欠钱法院起诉会坐牢吗?
      当事人欠钱法院起诉会坐牢吗?当事人欠钱法院起诉会坐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被起诉后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会坐牢的,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欠债纠纷......


·疫情期间停薪合法吗
      不合法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上班得职工,企业应当支付报酬。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生活当中所有的合同无缘无故的单方终止,肯定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关于终止合同的赔偿纠纷的。作为合同当中的另一方,因为对方单方终止合同的这种行为......


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