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60岁以上伤残鉴定的依据交通事故会赔偿误工费吗?

  一、60岁以上伤残鉴定的依据交通事故会赔偿误工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受害人在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具有补偿受害人应得利益的性质。居民年龄虽然超过60岁,在现有生活条件下,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通过劳动获得了实际的收入,那么在误工期间内的损失就应当予以填补。如单位内的退休职工,如果退休后被返聘到其他地方上班,提供了自己的劳务,即便有退休金,也不能因其已退休而排斥因返聘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故对于该部分损失应在误工费中予以填补。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当劳动者在非工作期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后,不仅会给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同时也会给受害人的经济带来损失,所以在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有责任支付赔偿费用,一般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双方对赔偿的金额出现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
  
  
  
  
总结:一、60岁以上伤残鉴定的依据交通事故会赔偿误工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强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可否索要?
      强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可否索要?单位的做法不合理,有权利拒绝解除合同,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依旧可以申请诉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可能犯本罪......


·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的权利相对比较淡,而法律在这段期间提供的保护也是比较少的,于是有的单位就在试用期内随意的辞退劳动者。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


·海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人们谈到征地,大多数指的就是永久性征用土地,当事人被征地之后就永远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我国其实还有一种临时征地,意思是可能在某段时间内需要临......


一、60岁以上伤残鉴定的依据交通事故会赔偿误工费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