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
  
  
  (一) 对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 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则应考虑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 对于遗赠所得的财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二十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佛则,该财产属于受遗赠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受赠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 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二) 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
  
  
  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也是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但是在处置以上事宜时也是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总结: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债权人不能转让合同权利有几种
      债权人不能转让合同权利有几种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


·两人合谋杀人案要怎样判
      两人合谋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中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吗?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反间谍法》关于奖励的相关规定:第七条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


·离婚之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离婚之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最好父母都能够一起陪伴,这样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而在父母迫不得已要离婚的时候,为了避免给孩子造成较大的影响,可能就会协议轮流抚......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
      买卖双方就货物破损、拖欠货款等发生矛盾,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诉讼。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这方面,民事诉讼法及民法总则都有说明。民法总则的一个亮点就是......


·父母财产与离婚财产分割有关吗
      想必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多数人的认识还是比较清楚的。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分割的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是有少数一部分人,在婚后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离婚财产分割......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