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
一、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
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要求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补充侦查后的案件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在现如今的刑事案例当中,几乎没有到了最后陈述阶段人民检察院才要求退回侦查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基本上就是法庭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了,在犯罪嫌疑人陈述完毕之后,法庭有可能会当庭或者择期宣判,不过,理论上没有宣判之前,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都并不违法。
总结:一、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要求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学生会拍摄的照片是职务作品吗?
学生会拍摄的照片是职务作品吗?学生会拍摄的作品是否属于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属于利用学校的资源而所存在的。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
·高速上倒车追尾怎么处理
高速上倒车追尾怎么处理?1、如果没有严重的财产和人员损伤,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应该先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开启警示灯,并在后方100米处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不能妨碍后方车辆行驶;2、打电......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不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的。那么,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呢?二手房过户四......
·诉讼标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诉讼标的具体类型有哪些?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诉讼标的的具体类型根据案件的种类来进行判断。一般是分为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确认之诉的诉讼标......
·知识产权代理人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知识产权代理人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国家要求做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人的话,必须要拥有知识产权代理人资格证以后才可以从事相关工作。而且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这一块的......
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