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
  
  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农村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暂时不能抵押。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三、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
  
  (一)申报资料
  
  1、抵押双方申请书各1份;
  
  2、抵押双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各1份;
  
  3、抵押双方的法人代表、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核)各1份;
  
  4、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原件校核)各1份;
  
  5、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1份,土地估价技术报告1份;
  
  7、抵押宗地征地费、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缴款证明1份;
  
  8、抵押宗地内附着物的产权证明及承诺书各1份;
  
  9、抵押合同原件1份;
  
  10、借款合同原件1份;
  
  11、抵押宗地图、坐标表原件各1份。
  
  (二)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分局地籍利用科受理——权属调查——分局审核——市局会签——缴纳登记费——分局地籍利用科——领他项权证。
  
  只要满足条件并办理合法登记,土地使用权就可以随着土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一同抵押出去。政府会对一切抵押行为进行监督,办理时需要到用地单位递交合同、地图、报告、使用证等资料。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不等同于土地使用权真正完全的转移了,转移后使用者的权利仍然可以实行。
  
  
  
  
  
总结: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村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暂时不能抵押。二、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一、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


·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
      一、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开庭之后,未决犯按规定不可以单独会见亲属;开庭时亲属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时可以远远的见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谈话。有一种例外是,家属作为辩护人则可以见面。......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止的情形,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


·某当事人发生的赠与或物权转移时,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任意撤
      某当事人发生的赠与或物权转移时,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在各个法规中也有所不同。那么任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是什么?它的行使条件和后果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


·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


·夫妻有哪些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哪些财产离婚不予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