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违约金的算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关于违约金的算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违约金的计算往往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当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时,法院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予以执行。通常,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一定的比例;有一种情况,往往给当事人双方甚至法院带来困难,即,当违约金按照逾期期限来计算时,其起止期限难以确定,比如,双方约定逾期付款时,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每日30元,违约金总额等于30乘以迟延天数,显然,迟延天数的确定成为问题的关键。本文将分情况讨论该问题。
  
  
  二、法院执行过程中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
  
  
  1、执行之前法院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
  
  
  (1)如果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确定了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则依据该日期计算违约金数额。
  
  
  (2)执行依据中确定违约金计算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时,分两种情况对待:如果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违约金截止日期为实际履行之日,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被强制执行,违约金应当计算至法院执行机构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财产或价款之时。
  
  
  (3)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
  
  
  2、执行之前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
  
  
  (1)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确定了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则依据该日期计算违约金数额。
  
  
  (2)如果执行依据中明确违约金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则: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违约金截止实际履行之日;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被强制执行的,违约金截止日期为法院执行立案之时。
  
  
  (3)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
  
  
  法院执行之外,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
  
  
  1、双方根据合同中明确截止日期来确定
  
  
  合同双方一般会选择约定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这样可以避免上述麻烦。但是,很多情况下,因为违约行为尚未发生,违约后果持续的期限无法准确预计,所以,双方无法精准确定违约截止之日。
  
  
  2、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的起点,违约金计算至双方解决争端之时
  
  
  这是现实中罪常见的情况。比如,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一般会计算至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之时。此种情况仅仅局限于双方协商解决争端的领域,因此,既然能够协商,违约金也可以协商,所以,对于解决问题的实际意义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大。
  
  
  3、违约金计算至违约方履行义务完毕之时
  
  
  违约金,顾名思义,指的就是违反合同的约定时候,需要支付给对方的一种金额,我要见他具有约定的性质,所以在法律方面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所确定的,当然如果违约金过高的话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是降低。
  
  
  
  
总结:一、关于违约金的算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违约金的计算往往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当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时,法院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父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不可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可以要求未成年子女用自己的钱养活自己,而逃避其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


·一、离婚后财产可以二次起诉吗?
      一、离婚后财产可以二次起诉吗?可以二次起诉,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2.离婚后......


·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使用童工,对使用童工的企业有着严厉的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后代的长远大计。那么,饭店招了童工会......


·借条丢了给写个收条行吗?
      借条丢了给写个收条行吗?借条丢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合法有效的,另外,所书写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


·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无效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无效申请的情况有哪些?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


关于违约金的算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