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取保期间怀孕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国家根据法律一般对于那些犯罪不是很重并且不需要进行拘留或是逮捕这些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监察机关确定后表明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人又或者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要保证不会去进行逃避或是妨碍侦查的行为而且如果有相关部门的传讯需要随传随到,在符合上述的条件后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不羁押或者是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措施,也就是通俗说法的取保候审。而这样的一种做法是基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不是很重,不会因为羁押而严重影响其生产生活,再者这样的话也可以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节省出更多的社会资源,并使犯罪嫌疑人可以继续照顾他自己的家庭或者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这样一举多得既能节约社会资源也能让他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还能使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毕竟羁押也会让他们承担较重的心理负担,通过这样使他们减少心理的负担使他们对社会产生一定的感恩心理。并不是所有的犯人都适合取保候审的做法,也就是上面提到过的,这种做法主要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而关于这个犯罪较轻在我们的法律上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第一种适用的犯罪嫌疑人是可能判处管制的处罚或是拘役再或是跟更加特殊的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人,那么这类人是适合取保候审的,还有就是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样的刑法,但是犯罪嫌疑人在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后,确认他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也适合取保候审;第二种适合取保候审的犯人主要是那些患有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再或者是已经怀孕的妇女,还有那种正在哺乳期的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上的几类人是被判定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的;最后还有适合取保候审的犯人就是,那种已经羁押期满了但是涉及的案件并没有结束的犯人,由于对于他们的处理还没有结束,需要要求他们随传随到,也会进行取保候审的处理。对于进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的,主要就是监视以及继续调查的工作。但是还有一些取保候审时的特殊情况,就比如时在取保候审的期间怀孕的妇女,那么对于这类犯人的处理又会有所不同。对于这类犯人在怀孕后是不会进行收监的,将会申请进行监外执行。而监外执行通过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在不在监狱内进行刑事处罚,而在监狱外执行处罚,这相比监狱内将会减轻很多。同样的也不会是所有的犯人都适合采取监外执行这样的方法,对于进行这样的惩罚在法律上的规定是有这几类人可以的,首先就是患有重大疾病的将会进行保外就医的处理,其次就是怀孕了或者是正在哺乳期的哺乳婴儿的妇女,最后就是那类生活已经不能自理的犯人已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了,留在监狱反而会加大监狱的负担可以进行监外执行,但是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满足了前面的两种情况的也可以进行监外执行。
  
  
  
总结:在我们的国家根据法律一般对于那些犯罪不是很重并且不需要进行拘留或是逮捕这些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监察机关确定后表明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人又或者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轻伤罪判几年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没有轻伤罪的说法,刑法规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先来看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标准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到司法部门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


·酒后寻衅滋事私闯民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酒后寻衅滋事私闯民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酒后寻衅滋事私闯民宅一般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


·期货诈骗案该怎么辩护?
      期货诈骗案该怎么辩护?期货诈骗案的辩护要点是: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等。(1)未正常履约不等于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
      刑事审判活动中,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有些犯罪分子的量刑是死刑,但执行却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


取保期间怀孕怎么处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