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了别墅、公寓或是宿舍。传统意义上的公寓分为两种:经营性公寓、公益性公寓。市面上正常看到的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都属于经营性公寓。一般的公寓概念深入人心,市民的第一反应都是年限较短的物业,其实经营性公寓里面包括商业公寓和居住公寓。
  
  
  二、具体情况
  
  
  就居住公寓来说,相对于普通住宅其面积会比较小,适合的群体也不一样,因为总房款会相对较低,所以受众会偏向刚就业的大学生或者居住过渡者。公寓的户型同普通住宅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比较常见的公寓户型很难做到南北通透,并且常常没有阳台,甚至是全封闭幕墙外立面,没有可打开式窗户。
  
  
  很多人担心产权的年限问题,其实公寓和住宅在产权年限方面,性质是一样的,70年产权的公寓和70年产权的住宅,都具备70年的使用年限,不会因为类型不同而缩水。
  
  
  居住公寓的年限并不如一般市民固有的概念一般,只有不到50年的时间。国家的限购令同样也约束着居住公寓,而且居住公寓的购买首付比例同普通住宅购买的首付比例一样。
  
  
  市民可通过公寓的国土使用年限进行简单的判断,如国土使用年限为70年,一般情况下,该公寓就是居住公寓。但是商务公寓来说则不在国家限购的范围内,而且商务公寓的首付比例是50%,从这两点上就可以很明确的看出居住公寓和商务公寓的差别。
  
  
  根据土地使用类型的不同,国家将土地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针对公寓的使用发生来说,一般来说都偏向于商业性质,商业性质与住宅类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从用火用电的规格上来讲就有很大的不同,商业的用火用电以及物业管理费用都相对较高,在购置时业主应当对相关知识进行了解。
  
  
  
  
总结:一、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了别墅、公寓或是宿舍。传统意义上的公寓分为两种:经营性公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职工工伤认定赔偿的最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的工作十分辛苦,不仅仅需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有的工作还需要承担受到伤害的风险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很多劳动者经历了工伤,在完成了工伤认定之后就是赔......


·坐无证驾驶的车犯法吗
      ?乘坐无证驾驶的车不会犯法。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


·民事诉讼撤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撤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撤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2、在二审......


·我国规定海外代购犯法吗
      我国规定海外代购犯法吗相信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群体,对于海外代购都是非常熟悉的。而且有些时候自己的朋友出国旅行的时候,也会顺便帮助自己捎带回来自己在海外销售的一些产品,比如说像有一些......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一、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


·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
      劳动者在要求解除合同之前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了,我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那么,这种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呢?下面我们为你进行解答。经济补偿金......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