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有多大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有多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依据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集体土地的转让在法律上是没有被允许的,但是只要自己的有关条件符合国家的规定就可以有效的处置,不过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的积极的践行相关的规定,尽量减少自己不必要的过失,但是问题的解决的需要自己积极的处理,这样就不会影响自己的事情处理。
总结: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有多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刑事辩护意见书量刑会被影响吗?
刑事辩护意见书量刑会被影响吗?刑事辩护意见书会影响量刑,我们都知道只要一个人犯了罪,那么就会被公安机关拘留,如果发生刑事案件的话,还会有刑事责任,对于犯了罪的人肯定是要为自己辩护来减......
·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当律师要回避吗
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当律师要回避吗?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当律师不需要回避的,但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
·退休后受伤会有误工费吗
退休后受伤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分情况来看,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一、过错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过错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过错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仍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来进行。但是具体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一些判断的。因夫妻一方存在过......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在决定由自己创业建立一个公司后,发现不能独自承担一个公司创建的经济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而对于一个正规的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有多大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