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多少天?
  
  
  1、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无需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关于试用期的一些常见问题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在试用期上如果出现问题后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试用期是一个约定后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上约定好或者是事前没有约定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以试用期为理由去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劳动者也要遵守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合同约定。
  
  
  
  
总结: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重伤害可以取保候审吗?
      重伤害可以取保候审吗?一、重伤害如何判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出现重伤的,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辞退员工没有劳务合同怎么赔偿?
      一、辞退员工没有劳务合同怎么赔偿?辞退员工没有劳务合同的赔偿方式是依旧按照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两倍的金额来进行赔偿,但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是什么?
      装饰工程质量最高等级是什么?装饰工程是人们购买房屋之后首先就要完成的工作。装饰工程不仅要求工程具有很高的实用性,还要求工程的美观性,因此可以达到较高的等级工程对于发包人来说是最好......


·如果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
      如果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那么解除此合同,那一般就是因公司的缘故较多。那么具体的赔偿方案,我们得看是属于那种情形才知道,大多数情形都是公司赔给员工,例外的情形就有可能是员工赔给公司了......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钱
      要是交通事故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供当事人选择的处理方式是比较多的,而要是选择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一定要知道打交通事故官司是需要收费的。那么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


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