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房地产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因此也向法院进行了相应的起诉,但是法院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关于房产纠纷的起诉都予立案受理的,只有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立案受理的情况之下,法院才会受理案件。此时不少人就问了: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呢?为了让您作详细的了解,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进行介绍。
  房产纠纷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120条、121条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法院会根据第124条的规定,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下面是具体的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的详细说明了。事实上,不论是房产纠纷,还是其他类的纠纷案件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立案受理的情况,法院都会不立案受理。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做事情,否则也只会让自己的权益进一步受损。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由房地产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因此也向法院进行了相应的起诉,但是法院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关于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肖像权侵权受到法律惩罚的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侵权的行为出现,当事人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往往视而不见,当出现损害他们利益的时候,又不知道如何解决。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当现实生活中,肖像权侵权受到法律惩罚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在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受到差别待遇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一般来讲,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替代物价值(土地补偿费的数额)大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劳动没有关系,也并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益,按照成员权理论,就土地补偿费分配而言,每个集体经济组......


·强制执行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强制执行抚养权流程是什么?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一、交通事故撞伤孩子拒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撞伤孩子拒赔怎么办?肇事方不赔偿的话,可根据以下方式解决: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


·工程索赔书时效的效力怎么认定
      工程索赔书时效的效力怎么认定一、工程索赔书时效的效力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公司上市的目的就是为了融资,以求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上市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难免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需要再次进行融资。除了向银行贷款的渠道外,上市公司......


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