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侵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专利侵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一、专利行政处罚立案条件
  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请求人应当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三、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二)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对专利侵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有关内容的简单介绍,这些只能让我们对处理专利权纠纷有一个简单的认识,并不能使我们据此就能独自处理纠纷,因为专利权纠纷一旦发生往往还牵涉着其他法律问题,而这就需要律师的专业服务。因此,我们希望当您遭遇这种纠纷的时候,能够及时联系的律师,以便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
  
  
  
总结:专利侵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是怎样的一、专利行政处罚立案条件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商标宽展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多久?
      商标宽展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多久?一、商标宽展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多久?最多的期限为六个月;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


·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股东根据其股本数额和持股数量也有着大股东、小股东之分,而且股......


·只有统一的标准
      只有统一的标准才可以衡量一项工程质量是合格还是不合格。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体系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工程质量具体水平的科学有效,严谨深刻的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对评判......


·夫妻如果是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
      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


·刑诉法询问证人是怎样的方式?
      证据是侦破案件、确定犯罪行为、审理判处刑事处罚的关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据的种类有很多,按照其存在形式的不同,大概可以分为物证和人证,人证就是刑侦人员找到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人,......


专利侵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