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所述,对于工伤的等级国家是有明确的划分的,所以,员工在出现工伤之后,单位可以依据工伤等级的判定标准对其进行判定,并且依照相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也要就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方面作出说明,要求单位给自己上人身保险。
  
  
  
  
总结: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工伤赔偿标准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二......


·上市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
      公司欠款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再加1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3、证据材料复印件......


·农村土地使用证公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土地使用证作为一种使用土地的法定凭据,它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土地使用证,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普通老百姓丢失,这个时候如果进行公证的话,那么法律效率就会更......


·2023触犯绑架罪判多少年
      2023触犯绑架罪判多少年一、触犯绑架罪判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购买社保的条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而刑事拘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行政处罚是处罚的类型之一,行政处罚相对来说是犯了一些违反秩序内容的规定才进行的处罚内容,这时候秉承者信息公开公正的原则,是可以进行信息的公开的,那么......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