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内财产公证未离婚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公证未离婚是否有效
  
  
  离婚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三、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情况
  
  
  根据上面的解释,离婚财产公证在一些情况下必须办理,那么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呢?如上文所述,离婚时未办理离婚证的,针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选择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去哪里办理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即使没能做夫妻婚内财产公证就在离婚的夫妻不要紧张,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也是有效的。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形成任何财产收入,在离婚时还是需要将双方的婚内财产平分,由于是出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努力来衡量的,这是每个人应得的经济补偿。
  
  
  
  
总结:婚内财产公证未离婚是否有效离婚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离婚后还是有人过来要债的话自己应当依法偿还,除非可以证明债务是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有偿还的义务。不过,遇到恶意讨债、非法讨债,应......


·淘宝外观专利侵权能起诉吗
      可以。淘宝外观专利侵权可以起诉到法院,权利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是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向知识产权局提起的行政投诉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1、可以请求赔偿,有效......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


·一、在我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一、在我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1、服务类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网络工程、通讯领域的技术服务......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


·劳动合同法薪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薪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


婚内财产公证未离婚是否有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