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
  
  
  在荆门醉驾的情况下,一般罚款1000-2000元。醉驾标准的认定是: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但是没有区别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办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尺度分别作了规定,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标准,在区分这两种饮酒状态时仍然有一定困难。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二、判罚情况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对醉驾情节较轻的犯罪,比如醉酒程度较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投案自首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从宽处理,该判缓刑的可以依法判处缓刑。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驾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极易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和经济财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新的刑法规定,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另外,如果醉驾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追究其它的刑事责任,具体的判罚应当由司法机关作出认定。
  
  
  
  
总结: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在荆门醉驾的情况下,一般罚款1000-2000元。醉驾标准的认定是: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酒精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单位工程、分布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三类子工程,我们知道所有的工程在完工后,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为了节省......


·遗嘱继承遗产的要求是什么
      遗嘱继承遗产的要求是什么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后逃逸,谁来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16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一、做兼职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做兼职随时可以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还用审批吗?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还用审批吗?他权证并不是自己持有的,一般都是他权的权利人持有的,这个权利人通常都是银行,贷款人需要拿着他权证还有复印的一些材料等交到银行,银行还要进行很多程序的工......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