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
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