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
委托协议
【 】第 号
委托人 经与 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担任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 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四、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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