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批捕期限有节假日怎么办?

  一、批捕期限有节假日怎么办?
  
  批捕期限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逮捕是由检察院或法院做出批准或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0条 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后满七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1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第一百二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二、逮捕公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1、必须有该公民构成犯罪的证据。
  
  2.必须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并非需要判刑的人都需要逮捕。
  
  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节假日公职人员也是可以休息的,故而批捕的期限到期时若是节假日,按照顺延一天处理。根据司法实际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在被公安记挂受理侦查之后,其提出的批捕请求都会被受理。对于不被批捕的民事主体,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释放。
  
  
总结:一、批捕期限有节假日怎么办?批捕期限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逮捕是由检察院或法院做出批准或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剥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频繁的经济活动中,股权转让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活动,股权转让活动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商品交易,只是交易的对象是股权罢了,有交易就意味着要征......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一种在投标人中标之后交给招标人的保证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一种在投标人中标之后交给招标人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十分普遍,主要是为了防止招标人再中标之后没有再履行自己的职责,而给招标人造成了损失。这种保证金的交纳需要在......


·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虽然不受《合同法》调整,但在某些时候我们其实是可以根据合同法对合同的规定来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只有生效了的离婚协议,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呢?我们一起......


·在现实生活中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够像童话之中的那般美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些婚姻,因为彼此感情的破碎也走到了尽头,这个时候离婚就是最好的选择了。那么,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


·过失决水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过失决水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在发生车辆事故后,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需要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无论是人身遭受了损害还是财产受到了损失,此时都是可以依......


批捕期限有节假日怎么办?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