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后依旧也是需要偿还的,这是为了使得第三方的权益得到保护,防止他人以自己不知情为由逃避债务。在夫妻一方偿还之后,可以向另一方民事主体请求偿还。
  
  
总结: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收费
      收费,拖车费属于合理的施救费,应用侵权人或其承保的保险公司来承担。拖车费就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是指交通交警部门或拖车服务公司,在机动车出现故障或是发生交通事......


·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有哪些
      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现今,随着商场营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创新,很多消费者都喜欢去商场购物消费,随之而来的各种安全问题也就层出不穷了。其中,“顾客在商场摔伤”这一......


·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
      他项权证书所要保护的权益当然不是单方面的针对债权机构的,他项权证书上面登记的一些信息应该说是要完整的保护好抵押物在抵押过程当中的一些处置权利。可能也是关于他项权证书的普及力度不够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他项权证保护时间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他项权证保护时间多久?在法律上所进行的一些权力的保护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比如说我们国家规定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当然一些生活当中的证件他也是有效期的,您对......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可以适用吗?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可以适用吗?信用卡诈骗罪符合刑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我国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


·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是什么
      年假,即是每一年在职员工可以享受到的一种休假权利,也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种针对在职员工的福利。当然,不同的在职情况会导致最终年休假的不同。那么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是什么?年假计算方式是......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