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恶意诉讼保全财产如何索赔?

  恶意诉讼保全财产如何索赔?
  
  一、恶意诉讼保全财产如何索赔?
  
  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和诉讼,要求申请进行相关的赔偿。
  
  二、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和后果
  
  1、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2、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
  
  3、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4、侵害对方利益。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一般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生产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债务企业因此将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三、恶意财产保全主要原因分析
  
  1、主观恶意驱使。部分债权人由于未能及时实现债权,就采取种种手段对债务人施加压力,有的甚至产生报复心理,企图妨碍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债务人其他合法权益。在主观恶意的驱使下,滥用保全权利现象因此时有发生。
  
  2、条件审查不严。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往往仅进行形式审查,只要债权人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手续,一般就发出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滥用保全权利的行为。
  
  3、法律规定宽泛。虽然《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制度作了规定,但较为笼统和原则,对适用的具体条件、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要求以及对债务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致使部分债权人有机可乘。
  
  四、恶意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1、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
  
  2、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
  
  3、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如果真的是申请人属于恶意保全财产的话,被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要求对其进行一定财产上损失的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认定是否属于申请人的相关责任也可以进行相关程度的调查,是否属于恶意保全的案件。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恶意诉讼保全财产如何索赔?一、恶意诉讼保全财产如何索赔?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和诉讼,要求申请进行相关的赔偿。二、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和后果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在生活之中,我们对于商业车险这个词并不陌生,我们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上一份保险,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爱车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能够尽量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国家对于商业......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众多的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的地位非常重要。像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政府大政方针等,都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规范各地开展政府信息工......


·现在很多人都想去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想
      现在很多人都想去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想去就能在此立足的,很多人在这些城市上班十几年了,依然只能住在自己租的小房子里,那么上海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我......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不签协议一直当钉子户么?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不签协议一直当钉子户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劳动者拿年薪还扣事假工资吗?
      劳动者拿年薪还扣事假工资吗?一、劳动者拿年薪还扣事假工资吗?需要根据所请的假类型来计算工资。如果请的假属于事假,则事假期间不算出勤,平均日薪为0,若是病假,一般为平均日薪的70%,若......


·一、房屋遗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房屋遗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


恶意诉讼保全财产如何索赔?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