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超载肇事处罚标准

  超载肇事处罚标准
  
  一、货车超载的扣分标准:
  
  如果驾驶货车所载的货物超过超过规定质量的30%以上话,根据规定一次性扣除6分。
  
  如果驾驶货车所载的货物没有超过规定质量30%的话,根据规定一次性扣除3分。
  
  二、货车超载的罚款标准:
  
  驾驶的客车如果超过核定载物质量的,需要被处于200到500元的罚款;
  
  驾驶的客车如果超过核定载物质量30%或者是违反了载客规定的话,需要被处于500到2000元的罚款。
  
  三、客车超载的扣分标准:
  
  驾驶的运营性客车(其中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的载客人数如果超过核定人数的20%以上的话,根据规定一次性扣除12分;
  
  驾驶的运营性客车(其中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的载客人数如果没有超过核定人数的20%以上的话,或者是驾驶其他的载客汽车的载客数超过了核定人数的20%以上的话,根据规定一次性扣除6分。
  
  四、如果属于交通肇事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1:肇事的行为致使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受重伤的话,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或者主要的责任;
  
  2:交通肇事导致三人死亡负有同等的交通事故责任;
  
  3:造成了公共损失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并且没有偿还能力的话,需要承担全的责任或者是主要的责任;
  
  五、肇事致使一人以上受重伤并且负有主要责任的话,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以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1:酒后驾驶,或者吸食毒品之后驾驶;
  
  2:无证驾驶;
  
  3:明知驾驶的车辆存在着安全隐患仍然驾驶车辆的;
  
  4:知道车辆没有牌照或者是车辆属于报废车仍然驾驶车辆的;
  
  5:车辆存在严重超载的情况;
  
  6:为了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事故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
  
  六、交通肇事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处于3到7年的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者是5人以上的重伤,负有主要的事故责任或者是全部的责任;
  
  2:交通肇事造成6人以上死亡,负有同等的事故责任的;
  
  3:造成了公共损失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损失达到60万元以上并且没有偿还能力的话,需要承担全的责任或者是主要的责任;
  
  4、造成的交通肇事如果导致受害者死亡,肇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导致受害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死亡的话,肇事人需要被处于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总结:超载肇事处罚标准一、货车超载的扣分标准:如果驾驶货车所载的货物超过超过规定质量的30%以上话,根据规定一次性扣除6分。如果驾驶货车所载的货物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是怎么规定的?
      您都知道一款好用的软件可能经过了很多工作人员夜以继日的测试和审查,所以不要以为软件的合法权利不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是我们所知道的,在法律当中规定了软件需要进行登记才能......


·非法集资怎样才会开审?
      虽然我我国对于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有详细的规定和判决条款,但是还是有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非法集资。有时我们不幸的遇上了非法集资,并且向公安部门报案,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向法院起诉非法集资,......


·交通违章需要什么证件
      交通违章需要什么证件一、交通违章的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


·离婚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事件,不同地区的管辖机构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的,视地域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划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土地对我们来说特别的重要,特别是对于农民,有了土地就等于有了吃的,我们也知道,土地的话我们就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的,那土地的性质又是怎......


超载肇事处罚标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