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义务,是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便有争论。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学理上存在争论。一般认为,应以可否独立以诉请求履行为判断标准加以区分,可以独立以诉请求的义务为从给付义务;不得独立以诉请求的义务为附随义务。二、给付义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综上所述,在合同的签订中,都会对合同中的甲乙双方约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对于给付义务是可以要求独立去履行的,那么在随附义务中就不可以了,这就是两者的主要区别,随附义务是附在主义务上的,是不独立存在的。
  
  
  
总结: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醉驾暴力抗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醉驾暴力抗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故意伤害植物人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植物人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


·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现在各地的行政处罚是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以此来提高相关执法的效率,那么对于很多人不熟悉网上处罚的人,在网上应该怎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


·债权凭证怎么变更登记?
      债权凭证怎么变更登记?一、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第一是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不具有判决书、裁定书可以依法律程序强......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一、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估计单位的......


·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对于司法鉴定都应该很熟悉,在很多场合都有可能用到司法鉴定,而劳动能力的鉴定也是很常见的,鉴定一个职工的基本劳动能力的大小,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有联系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理判别......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