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

  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
  
  一、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将孩子交由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孩子由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甲方选择以下 种方法支付抚养费。
  
  a:甲方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请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b: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共计______(大写) ,暂时支付______(大写) 付给乙方,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账户。
  
  甲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享有探望权,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双方协商。
  
  4、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孩子的医药费,在 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 元,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担。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
  
  协议人签名:____
  
  协议人签名: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没有结婚所剩下子女,在法律上称为费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区别,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双方也应当负有抚养义务,最好在分手的时候签订一份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就抚养内容作出相应规定。
  
  
总结: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一、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立协议人: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住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遗产分配有时间限制吗?
      遗产分配有时间限制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的,要在一年内提起诉讼,超过一年提起遗产分配诉讼的,可能会败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无证驾驶查处一定拘留吗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
      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


·政府补贴参与股东分红吗?
      政府补贴参与股东分红吗?不参与股东分红,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


·销售提成拖欠多久算违法
      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需要按月发放,只要没有按月发放就算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


·欠钱胜诉了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胜诉了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胜诉了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


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