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的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必须少分吗?

  一、离婚的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必须少分吗?
  
  过错方也不一定就必须少分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其实,就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某些违反原则性的过错行为,但是,过错程度肯定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出轨相较于家暴来说,当然家暴的性质更为严重一些。因此,并非所有的过错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都是少分财产,而且,无过错一方自己放弃和过错方索要精神赔偿的,其他人也无权干预。
  
  
总结:一、离婚的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必须少分吗?过错方也不一定就必须少分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做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的原理是什么?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是一个家庭的新希望,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孩子跟父母做亲子鉴定来验明正身,比如孩子被拐,父母离异,司法鉴定等等情况。那么亲子鉴定是怎么做的?做亲子......


·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理?
      我们都知道在犯罪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只要是符合条件是可以缓刑处理,在缓刑期间也必须要每天到相关部门报到,那么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理?在犯的话就会撤销缓刑,而且还会把以前的罪和现在......


·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如何订立代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受贿行为还是行贿行为,都是需要先作出专业......


·店铺签订合同流程是什么
      店铺签订合同流程是什么当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互相协商,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一定手续,使合同文本具备了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当然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总有一个程序,而合同双方当事人......


·肇事司机逃逸后和解还需要处罚吗?
      肇事司机逃逸后和解还需要处罚吗?肇事司机逃逸后和解,肯定是还需要处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造成交通事故后......


一、离婚的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必须少分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