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工作,而且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很多的意外情况,有时候还会受伤,如果一个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为该项工作而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算作工伤了。职工受到工伤的话,公司是要对其负有相关责任的,而且需要向职工支付一定的赔偿。所以说任何企业单位都非常关注自己职工的工作安全问题,并且作了许多的保护措施以积极的去预防或者组织工伤事故的发生可能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意外事故难免会经常的发生,给受伤的职工个人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而且对于他的经济更是遭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如果受到了工伤的话,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受伤情况进行当面的鉴定,在鉴定之后职工就可以得到公司给予的一定赔偿那么很多人都知道工伤鉴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工伤的面鉴为什么需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够出结论,下面就详细说明一下为什么工伤面鉴当时不能够出结论。工伤的鉴定面检检查的具体内容:根据我国工伤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可以见得,对于受伤情况的鉴定主要就是医疗检查,也就是医疗单位借助相关医学仪器、或者是化验实验等手段,对受伤职工的受伤情况和程度予以全面的检查,得到相应的结论后,再经过医学专家小组来对这个检查结论予以综合评定,确定受伤的等级。而我们所谓的工伤面检,主要就是需要核对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确定他是不是本人和该公司的职工。下面我们主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具体看一下对于工伤的面鉴一般需要多长的时间。根据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可以见得,对于一般情况下的工伤鉴定结果,鉴定单位应该在受到伤害的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日起的60日内予以下达结论,如果说在这期间遇到有关鉴定医疗的专家小组出现较大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把鉴定的时间再延长30天,也就是必须在九十天之内下达鉴定结论。在工伤面鉴结果下达之后,如果说该单位公司,或者是受到伤害的职工本人,对这个工伤的鉴定结果存在争议或者不服的话,他们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到所管辖的省、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的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对工伤的情况进行一个再次的鉴定。综上所述,从上面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个工伤情况的面鉴在当时鉴定之后,是需要由专家小组对初次鉴定情况进行讨论研究的,这也是为了鉴定结果的更加科学合理,能够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说不可能做到当面就出鉴定结果,最起码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够拿到相关鉴定报告,在拿到鉴定结论后,受伤的职工就可以像该单位申请赔偿了,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总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工作,而且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很多的意外情况,有时候还会受伤,如果一个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为该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性怀孕生产的期限其实也是比较长的,而这个时候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请产假,这也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女职工怀孕期间......


·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


·非国家机关行贿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非国家机关行贿罪的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


·为了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及时处理此事故
      为了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及时处理此事故,也为了鞥督促工程的建设单位去按照自己的职责,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会约定自工程验收交付时扣留一部分的价款,也......


·遗弃致人死亡算不算故意杀人
      对于负有抚养、扶养义务的人,要是没有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遗弃年幼、年老、患病,并且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那么造成他人死亡的,此时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个问题,下......


·犯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不少朋友已经遭受到集资诈骗带来的损失。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规范投资市场,法律对于犯集资诈骗罪加大的处罚力度,只要达到立案的就予以立案,根据犯罪情节......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