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如何写
  
  (一)、提供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4、火化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二)、程序
  
  1、申请
  
  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能够申请救助基金。只有当肇事者暂无支付能力且符合三种情况之一时,才能给予救助。三种情况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因此,交管部门在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查明事故车辆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如果符合,则应受理该事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在抢救受害人结束之日(一般指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起10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近亲属凭交管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或者受伤人员,由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凭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2、垫付
  
  对于抢救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管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交管部门及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垫付要求的,确定救助基金垫付的金额,并将垫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相关医疗机构账户。
  
  对于丧葬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垫付要求的,确定救助基金垫付的金额,并将垫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申请人,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 追偿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可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根据事故认定书载明的责任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赔偿义务人发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通知书》,要求其直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并明确偿还的期限和金额。
  
  3、核销
  
  对确实无法追偿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可予以核销。
  
  允许核销垫付款的情形包括:赔偿义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赔偿义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赔偿义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自案发之日起满3 年未侦破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省级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以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时有很多注意事项,首先要注意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时应当准备的材料一定要带齐,另外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时应当经历的程序必须要一步步走完,包括申请、垫付等等程序
总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如何写(一)、提供材料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
      如果有些夫妻因为个人的原因再进行起诉,离婚之后可能会需要撤诉,那么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具体的规定又有哪些呢?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诉的但是得要在......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大家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您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但是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又有所不同,而且购房政策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符合规律的更改。那么,北京购房新政策......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我们都知道,专利的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了使所有发明专利的人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针对那些不能及时交纳发明专利费用的人,出台......


·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在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中,会涉及到补偿等问题。而且铁路的征地拆迁尤其复杂,就需要有一个指导方法进行规范。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


·把购房合同弄丢了应该怎么办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1、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