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纳也是严格按照相关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的。而关于,二手房个税政策,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征收方式为:
  1、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两种情况: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具体办法为: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5、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2013年,国务院下发“国五条”细则,要求依法严格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0%个税不是针对二手房,而是针对二手房交易中的二套交易。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如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20%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2%退还。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综上所述,二手房个税政策主要是介绍了查验征收、核定征收这两种征收方式,另外,介绍了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两种情况,比如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总结: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纳也是严格按照相关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的。而关于,二手房个税政策,您了解多少呢?下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司法鉴定轻伤赔偿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轻伤赔偿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


·江苏省司法鉴定物证类鉴定的类别?
      司法鉴定是诉讼程序中法院常见的一种常见的用于判定诉讼中涉及的专业问题的行为,根据案情实际需要的不同,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文书也各不相同,下面就简......


·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能不续签吗?
      我们都知道在劳动合同里面,特别是在正式的公司或者企业里面,如果女员工怀孕就会有产假,同样在产假里面一般都是带薪休假的,福利也特别的好,那员工在休假期类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


·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和婚内债务等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离婚书,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经过协商不......


·一、夫妻放弃财产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
      一、夫妻放弃财产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1、妻放弃财产公证书通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前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


·车主投保的车辆损失保险是什么?
      车主投保的车辆损失保险是什么?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