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资基数是指什么有什么用处?

  劳动者的固定收入成为工资,工资基数是什么,有什么用处。工资基数可以直接理解为基本工资,就是除了奖金、补贴、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收入,基本工资一般在缴纳各种税费的时候会用到,就像缴纳养老金时,用基本工资乘以一定的比例就是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什么是工资基数以及它的用处
  可以理解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工资基数应用:缴费工资基数是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缴费金额。其中企业缴费,一般以企业 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一般以 上一年度月 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工资基数就是用来作为交金依据的, 基本工资是你实际拿到手的 税前工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 最低工资标准。
  (二)四种工资基数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工资基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对于2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多数地区认为应当按照当月应得工资计算。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再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2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但是,上海的司法实践认为,2倍工资的计算是不含加班工资的。2.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但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是不合法的。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3.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可见,加班费的计算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对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明确规定,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本人基本工资。对于“基本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将其与“标准工资”视为一个概念,而“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但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做法有所不同,不少地区支持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即可。因此,企业不妨事先与劳动者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免日后发生纠纷。4. 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其中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值得注意的是,年休假工资计算中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中的平均工资不同,前者需剔除加班费,而后者是包含加班费的。工资基数作为劳动者工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很多时候是求职者在求职时需要密切关注的内容,基本工资水平很大称帝上决定了你的收入水平,还有需要缴纳的税费的多少,有些工作的工资基数可能并不高,但是奖金、福利补贴什么的较高,这种工作还是很受大家欢迎的。
  
  
  
总结:劳动者的固定收入成为工资,工资基数是什么,有什么用处。工资基数可以直接理解为基本工资,就是除了奖金、补贴、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收入,基本工资一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打离婚官司要先给钱吗
      结婚是幸福的,离婚是痛苦的。而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是更痛苦的,这个时候就要向法庭申请单方面离婚,那么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单靠两人的协商可能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个时候就需要......


·死亡事故多久吊销驾照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会被吊销驾驶证。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要做什么样的处罚,比如说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而且还是要负主要责任呢的话,就会被吊销驾驶证,又或者交通肇事逃逸的,也会......


·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刑吗?
      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不少人由于畏惧被处罚,会逃逸,但是不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由于心存畏惧,会到公安机关自首。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规定,罪犯自首是会减轻处罚的,那么,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对于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工程建设方可能最终选择起诉,现在新规定是诉讼时效三年,在这个期间内,也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根据民诉法,时效中断有法定事由......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现如今电力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是我们生活的必备品,而且这些电力是需要硬件支持才能顺利传给每一个家庭的,如果因为个人的过失而损坏了电力设备是需要负上法律责任的,以下是关于过失损坏......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工资基数是指什么有什么用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