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是对在政府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产生的被拆迁户所享受的有一定优惠的政策性住房。随着居住要求的变化,对房屋的需求也随之改变,逐渐出现了安置房交易的需求。那么在无锡安置房能交易吗?如果满足相关条件是可行的。
2016年12月1日起,锡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安置房放开上市,并适时公布了市区可上市交易的250个安置房项目。市区安置房交易逐渐活跃。但是,许多市民对于安置房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仍感到比较困惑。
无锡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条件(同时满足)
(一)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
(三)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
(四)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安置房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费用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安置房所有权人持补交土地收益等费用的凭证以及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与受让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到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3、安置房转让双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受让人申领注记为安置房上市转移的不动产权证。
注意事项:
1、简化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手续,在拆迁安置房上市申报表上加盖“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作为审批依据。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以该宗地内第一次办理上市补交土地收益手续的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2、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时补交的土地收益等相关费用标准由市住建、财政、国土、物价部门以及所在区人民政府适时核定,报市人民政府确认后公布执行。
3、各区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住房的安置审核和结算工作,完善历史遗留项目的建设手续,加快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初始登记的办理,审核并公告确认征地拆迁安置住房项目的安置时间,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
但是在进行安置房的交易之前请务必确认手上的安置房满足交易条件,寻找正规的交易方和交易渠道,才能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自身利益。如果在房产交易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请务必寻找咨询专业人士,防止减少利益受损。
总结: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是对在政府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产生的被拆迁户所享受的有一定优惠的政策性住房。随着居住要求的变化,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结婚多少年夫妻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夫妻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
·个人所得税达到多少可以退税?
个人所得税达到多少可以退税?退税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要达到多少就可以退,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
·离婚时欠人家的债怎么办?
一、离婚时欠人家的债怎么办?离婚后,原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
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早逝,孩子还处于未成年的话,直系亲属也可以担当孩子的监护人,帮助孩子成长。叔叔是父......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必须要符合我国关于离婚重新分割财产的具体的情形,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一、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
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