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都能听说过劳动合同的相关作用以及具体的内容

  我们都能听说过劳动合同的相关作用以及具体的内容,那么作为员工来讲,有些人可能会想要通过离职的手续来与员工解除合同,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怎么做呢?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应该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具体我们来看下文。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相关法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劳动者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我们就不难看出,如果一个员工要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具体需要注意的相关内容还是比较多的,那么也就提醒读者朋友们,如果要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按照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去做,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小编。
  
  
  
  
总结:我们都能听说过劳动合同的相关作用以及具体的内容,那么作为员工来讲,有些人可能会想要通过离职的手续来与员工解除合同,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自然人捕捉野生动物违法吗
      自然人捕捉野生动物违法吗?捕捉野生动物是犯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农村地区的农民拥有的土地要多,不仅拥有宅基地还会拥有耕地林地的,因此每家每户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法规,对于合法用地的重要凭证,是受到法律......


·合同法第54条民法总则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
      合同法第54条民法总则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合同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51条与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并不存在冲突。无效合同与违......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1、仅仅只有赡养纠纷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残疾人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低保特困户及因为社会公益损害自身利益等情形......


·罪犯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之后,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再实施新罪,考验期满之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提前释放。那么......


·醉酒驾车处罚具体包括哪些 行为人在喝醉酒的情况下,要是仍然
      醉酒驾车处罚具体包括哪些行为人在喝醉酒的情况下,要是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对于这样的行为既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会构成犯罪。而在说到醉酒驾车处罚的问题上,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分......


我们都能听说过劳动合同的相关作用以及具体的内容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