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时间: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二、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他项权证在公民购房时都需要办理和出具,特别是涉及到按揭贷款购房时,具体的办理程序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到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由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时需要交纳一定的工本费。目前,他项权证一般都是当作抵押来使用,所以需要放在银行进行抵押。
  
  
  
总结: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时间: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特种养殖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征收土地,在征收的过程当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当然,最突出的困难就是政府和被征收者关于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发生一些争议。如果协商不了的话,甚至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


·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一、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过失......


·二婚登记结婚后能继承遗产吗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有遗嘱,则按遗嘱......


·信用卡诈骗19万怎样量刑?
      信用卡诈骗罪也是诈骗罪的一种,但是因为利用电子网络,实施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对他人财产以及信贷机构财产都造成重大损失。很多人都钻监督管理漏洞,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19万......


·一、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1)订立......


·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行为人要想买卖烟草的,也是要先取得资格证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即使在买卖假烟的情形,达到了立案标准的,也是要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您知道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吗?我们为您解答......


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